視力發育不良  弱視兒一不小心就錯過黃金治療期

 

弱視兒的治療非一朝一夕能完成,父母需給予孩子最大的支持與鼓勵,如能在孩子足三歲時,帶到眼科做一次完整的眼睛與視力檢查,就能及早挽回孩子未來的光明。

 

何謂弱視

 

弱視是在幼兒視力發育期,因某些原因造成視力發育未完成的一種視力不良情形。

 

視保眼科院長鄭英明指出,在視力發育的過程中,眼睛與視覺中樞需要接受適度的光線與視覺刺激,才能發育完整。在此時期,光線與視覺訊息進入眼球,並在視網膜上聚焦成像的作用如果發生干擾,視覺刺激不足夠,就會阻礙視力的發育而導致弱視。

 

所以在幼兒時期,眼睛並無器官上的構造病變,雖有度數,但經由配鏡也無法達到0.8以上的正常視力,就稱為弱視。

 

造成弱視的原因

 

下列情況如發生在視力發育期,皆可能造成弱視:

1斜視:內斜、外斜或上下斜視的病人, 偏斜眼會因不常使用而造成弱視。

2高度屈光不正:例如高度近視、遠視、散光,因光線進入眼球後無法在視網膜上聚焦成像,造成不足夠的視覺刺激而造成弱視。

3兩眼不等視:兩眼度數相差兩百度以上,度數高的一眼無法聚焦在網膜上,造成不足夠的視覺刺激而產生弱視。

4廢用性弱視:例如嚴重的先天性眼瞼下垂、先天性白內障、角膜混濁等,皆因在視力發育期,光線無法在視網膜上清晰成像,影響視力發育而造成弱視。

 

弱視的症狀

 

弱視通常沒有明顯的症狀,除非有一眼歪斜,或瞇著眼睛看東西時,才會被特別留意,否則只有在例行的視力檢查時,才會被發現,尤其是單眼弱視者,常因一眼正常而不易察覺出另一隻不良視力的弱視眼。

 

弱視的治療

 

鄭英明說,弱視治療最重要的原則,是在視力發育完成前,強迫弱視眼從事細密的訓練與使用,以激發其視力發育。

 

一般最常用的訓練為遮蓋法,以貼布遮蓋好的眼睛,強迫弱視眼多使用,遮蓋的時間須依照醫師指示。有屈光不正的情形,則須戴上眼鏡矯正屈光度數,使焦點能聚焦在網膜上。若有先天性眼瞼下垂,遮蓋瞳孔,或嚴重先天性白內障、角膜混濁者,最好在二歲以前手術矯正,術後積極矯治弱視。

 

弱視合併斜視的病人,依其斜視的情況,可戴眼鏡或手術矯正,但在術前就應進行弱視的治療,術後亦應積極的矯治弱視。

   

除了遮眼治療,可用特殊設計的弱視訓練儀,或描圖、串珠子、刺繡及電子遊樂器等方式,在遮住好眼的情況下,強迫弱視眼做精細目力的訓練

 

弱視早期診斷與治療的重要性

 

(一)36歲接受治療,恢復正常視力的機率最高。

(二)69歲還有機會恢復正常視力。

(三)9歲以後因視力發育已定型,治療效果差。

 

如何早期發現弱視

 

鄭英明說,人類的視力有一段很重要的發育期,一般為出生至四、五歲之間。嬰兒出生時視力很弱,之後發展快速,到三歲左右,約發展至0.6,至四、五歲,視力發展約與正常成人相仿,裸視或矯正視力在1.0以上,這種發育最遲應在七、八歲完成,到了九歲,視力發育已定型。

 

兒童弱視比率達2%~ 4%,常無明顯症狀,因此幼兒在足三歲時,最好找眼科醫師做眼睛與視力的檢查,以期早發現、早治療。

 

父母親加油  給弱視兒童視力恢復的機會

 

弱視治癒的關鍵,除了早期發現外,病人合作的態度也非常重要。由於弱視的治療與訓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奏效,常需數月、半年,甚至幾年,且弱視治療常須配戴眼鏡、長時間遮蓋好眼,患兒會抗拒與排斥,父母親一定要妥善與患兒溝通,隨時督促,把握黃金治療期,才能得到最好的療效。

 

鄭英明強調,弱視治療的成效常取決於父母親的態度,絕不可誤以為長大自然會好,或因治療成效緩慢而輕言放棄,只要耐心治療與訓練,都可達到不錯的療效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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